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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開放源碼的理想到提供源碼的義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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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軟體鑄造場電子報/法律專欄
開放源碼(Open Source,註一)是現在許多人在接觸自由開源軟體時,第一個會接觸到的詞,它代表此類程式在散布時,皆能夠從散布者手上取得程式源碼。不過常見到的是,部份使用者會將這個詞,誤解為使用自由開源軟體所必須遵守的義務,認為一旦取得、持有自由開源軟體就必須主動公開手上所持有的程式源碼。其實開放源碼理想與提供源碼義務是兩個不同、但有所關聯的概念:開發者因為認同自由開源軟體理念,而主動公開其所撰寫的程式源碼,並授權給予他人來利用,所以他人才有機會以更深層的方式,利用到其所散布的自由開源軟體,這是屬於實踐開放源碼理想的過程;而當使用者取得自由開源軟體的程式源碼,部份條款要求其得在散布軟體的同時提供源碼給予後手,則是屬於履行授權義務的過程。本文以下將從自由軟體與
四大自由
談起,介紹相關的歷史背景與授權條款中提供源碼義務的內容,來說明開放源碼與提供源碼所代表的意義,以釐清兩個概念之間的關係。 ...
2013-11-26 週二
泛談 copyleft 機制與創用 CC 的「相同方式分享」授權要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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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軟體鑄造場電子報/法律專欄
這是一篇與同事天馬行空討論之後的心得分享,因為覺得內容蠻有意思,所以寫出來與大家分享。既然是天馬行空討論的心得分享,因此沒有完整的架構與結論,內容涉及的層面也有點廣泛,但是囿於篇幅,所以許多基礎內容將略而不提,在此先與說明。 很多人將 Copyleft 機制與 GPL 的授權感染性劃上等號,但其實這並不是正確的觀念。 Copyleft 只是 Richard Stallman(Stallman)所設計出來的一種機制,目的在於讓一個程式可以符合
四大自由
,也就是希望透過這一套機制,程式可以自由地為人所研究、修改與再次散布出去,並且希望程式可以一直抱持在這樣的狀態,不會改變。Stallman ...
2009-04-20 週一
GPL 授權的圖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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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軟體鑄造場電子報/法律專欄
... 散布者提供源碼的義務?而若是將 GPL 授權的圖示匯入自己開發的專案來使用,會不會因為圖示的部份是 GPL 授權,也導致專案的授權方式也受到影響呢? 上述的問題光看 GPL 條款的文義解釋,並無法直接得到明確的答案,因此筆者從探究契約法的法理原則與 GPL 授權的
四大自由
開始,來尋找這個問題的答案。 首先從契約法的相關論理談起,一般契約法的原理原則是讓契約內容盡量有效,例如民法第 111 條規定:「法律行為之一部分無效者,全部皆為無效。但除去該部分亦可成立者,則其他部分,仍為有效。」並且參酌 ...
2009-02-20 週五
在四大自由精神之下強化的 GPL-3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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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軟體鑄造場電子報/法律專欄
... GPL-3.0 失權機制已然終止的使用與散布的權利與地位。 最後,GPL-3.0 文末也加上了一段文字,說明 FSF 修改 GPL 的基本立場:為了因應不同時代產生的問題與爭議,FSF 將會與時俱進地修改 GPL,但是其精神將不會有太大的改變。因此雖然經過這麼長時間與激烈的討論,GPL-3.0 也確實新增修了許多與前不同的內容,但是在本質上與 GPL-2.0 並沒有太大的差異,仍是朝著實踐
四大自由
的方向前進。不過這畢竟是個新的版本,其中的修改與各界所擔心的問題,包括:TiVo ...
2007-07-30 週一
自由軟體爭逐什麼樣的自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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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軟體鑄造場電子報/法律專欄
... 者努力爭取的新標的,就像法國革命、美國獨立、甚至一次大戰時婦女要求平等的投票權一般,是一種值得這個時代的人類挺身以求的新基本人權。如此近乎宗教式 迷眩的神思,不過、確實這就是自由軟體運動初始的情懷所在。 具體的描述自由軟體的內涵,最為明確也就是 Richard Stallman 提出的軟體
四大自由
,任何人有「使用、研究、改良及再散布」程式的自由,這樣的軟體才算得上是 Stallman 心目中的自由軟體,而其後所稱的「開放源碼軟體」則是走中間路線的修正派,藉著「開放源碼」這一特點來做宣傳,而不再刻意強調 ...
2006-02-24 週五
充滿烏托邦理想的四大自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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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軟體鑄造場電子報/法律專欄
... Stallman 思考軟體存在的意義以及軟體與使用者的關係。 在道德良知的驅使下,Stallman 認為軟體存在的目的是為了幫助人:幫助自己、幫助鄰居以及幫助社群,而維護軟體使用者的自由可以達到這個目的,所以 Stallman 訂出了軟體使用者的
四大自由
(four kinds of freedom): 自由之零:為了任何目的執行程式的自由。 自由之一:研究程式如何運作的自由,並且將程式修改符合本身需求(程式碼的近用是實現這個自由的先決條件)。 ...
2005-06-23 週四
讓人既愛又頭痛的 GNU GP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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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軟體鑄造場電子報/法律專欄
... Stallman(以下簡稱 Stallman),為了其所推動的自由作業系統開發計畫-GNU Project (The GNU Operating System) 尋找適當的授權方式,於是在 1989 年草擬出 GPL-1.0,其後並於 1991 年發布目前最為人通用的 GPL-2.0。從規劃內容來說,GPL 授權條款整個架構與理念,就是源自於 Stallman 所宣示的軟體使用者
四大自由
(註一): ...
2005-05-27 週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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